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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19年06月28日 13:42  点击:[]

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辽教办电[2018]47号文件(详见附件1)要求,学校组织开展选拔、申报工作,请各系、部认真按照《通知》中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,此通知已在辽宁省教育厅网站:www.lnen.cn发布。

一、选派计划

1. 选派规模:2人。

2. 选派类别:访问学者,留学期限为6-12个月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 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,到校工作满5年。申请人必须主持或参与过研究项目、课题,出国研修计划应密切结合在研项目、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。

2. 申请人必须符合《2018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条件》(详见附件2)中的要求

3. 申请人必须符合《2018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》(详见附件3)中的要求

4. 2018年,申报地方合作项目人员,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,且不再允许改派,其留学国别、留学单位、留学期限及资格有效期一经录取,不予变更。请申报人务必认真审慎地做好相关计划安排,确保被录取后按期派出。

三、资助内容

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。具体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申报流程及要求

1. 申请人自行下载《系部推荐表》(附件4),向所在系、部提出申请。

2. 各系部认真对申报人择优选定后填写《系部推荐表》推荐意见(负责人签字,并盖公章),纸介质一份提交到对外交流合作处(综合办公楼204室),电子版提交地址:lnccxj@sina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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